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广州将实施生活垃圾管理 不分类投放运输都要罚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2月18日01:37

  广州4月实施生活垃圾管理 不分类投放和运输都要罚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陆璟 通讯员 市法制办 市城管委

  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出台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中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将进行处罚,其中个人每次将处以50元罚款。

  是国内首部

  相关政府规章

  根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2012年广州应当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介绍,到目前为止,国内其他城市尚未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因此《规定》是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规定》公布施行一段时间后,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在条件成熟后可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据悉,《规定》共三十条,规定了垃圾分类适用范围、保障措施、收集容器的设置和维护、分类过程操作要求和管理要求、监督管理、举报和投诉以及法律责任等。

  已分类垃圾

  禁止混合收集

  根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其中,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天定时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定期收集。已经分类投放的城市生活垃圾禁止混合收集,也应当分类进行运输,由具有生活垃圾运输许可证的企业按照指定路线送往各类处理场(厂)进行处理。

  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将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城管部门举报和投诉。

  1问:罚款如何操作?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根据《规定》,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处以罚款,但是罚款将如何进行取证,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会安排环卫工人进行监督呢?对此,林琦表示,关于处罚的条例,经过论证,在合法性上并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处罚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只是想通过处罚让市民知道垃圾分类是市民应尽的义务,从而做到垃圾源头的减少,实现预期的目标。

  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也表示,在垃圾分类推行的过程中,还是会以教育为主。设置处罚条例是为了有依据,例如在遇到市民不分类投放,且不听劝告的时候,对于市民进行处罚是有依据的,并不是随便乱处罚的。

  2问:市民是否要多掏钱?

  不会增加收费

  进行垃圾分类,必然会增多垃圾桶的设置,这部分投入是否需要市民掏腰包?对此,张建国表示,市民在家并不需要增加垃圾桶,而仅是将不同的垃圾区分出来,尤其是湿的厨余垃圾和干的垃圾区别开,这样就增加垃圾的回收率。“一旦干湿垃圾不分开,回收率就大大降低。”张建国说。

  而对于小区或者住宅楼的垃圾桶增加,就是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就由政府负责出钱设置。“现在小区内的垃圾桶都是由物业公司自己进行采购的。”张建国说。

  3问:废电池该如何处理?

  各区有专门临时存放点

  在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市民最难处理和分类的就是废电池。“小区内没有专门收废电池的地方,公共的垃圾桶也没有专门收集废电池的分类,电池究竟该怎么扔?”市民一直苦恼这个问题。

  对于废电池的处理,张建国表示,按照规定,有害垃圾应当单独进行回收和贮存,目前环保部门已经授权城管处理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桶是红色的,有专门人员收运。居民一般使用的5号电池、7号电池等只要不集成大量的数量,即使是投放在生活垃圾中,也可以与生活垃圾一起进行处理。但是充电电池就应当作为有害垃圾来单独进行回收和处理。目前,各区都建立了有害垃圾的临时存放点,每年集中起来交给市里处理,去年广州都已经统一处理了12吨有害垃圾。市民如果要投放有害垃圾,只需将垃圾投放到各区临时存放点就行。

  4问:还需建垃圾焚烧厂吗?

  “适当建设还是必要的”

  此前番禺区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但遭到了该区居民的强烈反对。如果广州能够按照规定全面实行垃圾分类之后,是否就可以不建设,或者少建设垃圾焚烧厂或者填埋场?

  “垃圾分类后并不是就没有垃圾了。”张建国说,按照广州的情况,目前垃圾的终处理还是以焚烧为主,对于花都区、番禺区的终处理设施建设,各区政府都在进行论证。但是进行垃圾分类后并不代表着就没有垃圾了,适当建设一些终处理设施还是有必要的,只要达到了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就可以。

  知多D:

  垃圾怎么分?

  可回收物:包括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如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应当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废旧电器以及电子产品等,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其他垃圾:包括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如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杂、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布类、木类、金属类、渣土类等生活垃圾。大件垃圾,是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家具和家电等。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上门收集搬运。

  处罚细则

  没有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拒不改正也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将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对单位将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的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同时,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以及在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的,将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没有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性的宣传,广州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宣传媒体也将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梅智敏)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