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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互联网垄断调查研究报告”在京出炉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2月18日09:05
  中广网北京2月18日消息 我国首部“互联网垄断调查研究报告”17日由互联网实验室在北京发布。报告指出,我国互联网产业已出现寡头垄断现象,对网民利益、产业繁荣和政府监管提出了挑战,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此予以关注。

  在这份《中国互联网行业垄断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中,互联网实验室提出:中国互联网产业已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竞争阶段,垄断已成为影响产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互联网垄断不但挤压了创业环境,打击了创新意愿,压制了行业发展,而且垄断的危害愈演愈烈,以致出现了影响社会稳定的极端事件。

  根据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的权威解释:“《反垄断法》不反对、也不禁止企业合法取得市场支配地位,而是反对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互联网垄断调查研究报告”认为,互联网垄断企业的垄断行为,主要表现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联合缔结垄断协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表现有捆绑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歧视性垄断等等。

  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表示:考虑到腾讯、百度和阿里巴巴在行业内被称为“三大”,因此报告选取了这三家公司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此外,互联网实验室还将以这份调查研究报告为基础,针对不同互联网企业的垄断情况分别进行调查研究和发布。

  本次综合调查研究报告的发布,互联网实验室同时从企业案例研究的角度,对腾讯垄断情况做出一份简报《腾讯公司垄断情况简报》,“简报”力主中立、客观,尝试向公众揭示腾讯在互联网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及行为。该简报指出,腾讯的发展,关乎行业发展,关乎社会发展,关乎到亿万腾讯用户,甚至也关乎到每一个网民。调查情况表明,这家领军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公司,已经在自觉和不自觉中陷入了垄断的困境,这也是业界对腾讯集中批评的基本原因。该简报在对腾讯公司在各个细分领域的垄断情况进行研究后指出,腾讯的市场支配地位具有“用户锁定”和“赢家+通吃”的特点,对其他市场竞争者产生了障碍性威胁,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

  对于如何解决腾讯公司的垄断问题,报告援引了业界专家的建议:即时通信软件互联互通是国际互联网业界通行的规则,MSN与雅虎通、新浪UC等已经实现互通,腾讯公司也应该遵照这一规则,满足用户对即时通信互联互通的需求。此外,我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网之间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对此,报告提出建议,即时通信作为一项电信增值业务,应当比照电信网互联互通的要求,实现互联互通,以打破目前国内即时通讯软件“不联不通”的藩篱。

  发布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表示:“互联网实验室的这份报告出得非常及时,中国传统IT业备受垄断之苦,互联网是中国自主创新最活跃的领域,一定要健康有序发展,避免重走传统IT业的垄断之路。”而方兴东则呼吁道:“中国互联网已进入垄断竞争阶段,新的规则如何制定已是一个非常严峻和迫切的问题。发布这份报告不是为了打倒谁,而是希望互联网反垄断问题能引起各界关注。反垄断的最高境界就是让垄断者更加自律,更自觉地负起责任,清晰自己的边界,营造一个共同繁荣的产业生态,而不是滥用垄断地位来追求一家独大“方兴东同时指出,“我们还将发布更多的反垄断报告,期望反垄断能够成为一场社会运动,最终推动互联网业成为整个国家自主创新的领军行业。”

  *新闻延伸

  《中国互联网行业垄断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摘要

  中国互联网发展经历了三次热潮,已经从自由竞争发展出垄断竞争,在某些相关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寡头垄断现象。

  垄断比较集中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电子商务等三大领域。分别出现了以腾讯、百度和阿里巴巴为首的、稳定的寡头垄断。腾讯、百度和阿里巴巴(B2B)三大公司的总市值,在中国互联网上市公司市值总值中高达70%。

  “用户锁定效应”与“赢者+通吃效应”是互联网行业垄断形成与强化的两大机制。

  互联网市场垄断的本质基本可以分为两方交易市场垄断与多方交易市场垄断。互联网行业垄断以多方交易市场垄断为主流。多方交易市场垄断的判定具有隐蔽性,即用免费市场上的垄断掩盖了收费市场的垄断得利。

  互联网行业的垄断行为主要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体表现有捆绑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歧视性垄断。另外互联网行业也出现了缔结垄断协议的垄断行为。

  2010年第三季度腾讯在即时通讯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76.56%,在即时通讯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

  2010年第三季度百度在搜索引擎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72.3%,在搜索引擎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

  2010年第三季度阿里巴巴网站在B2B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54.39%,另外淘宝、支付宝也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在电子商务市场处于市场支配地位。

  互联网行业垄断对网络经济的侵害体现在对网络经济活动自由权和用户自由选择权的侵害。行业垄断干扰了公平竞争秩序,将本应统一、开放的互联网市场 分割为彼此封闭、互不联系的条块结构,妨碍了自由开放、统一市场的形成,阻碍了市场竞争机制建立与完善的进程。

  互联网行业垄断抑制技术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影响技术创新的持久性、降低行业技术创新意愿、加剧技术创新环境恶化。

  反垄断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少数大企业,而是反对滥用垄断力量的行为。反垄断重要的不是惩罚而是发挥反垄断的威慑力,使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不敢滥用垄断力量。

  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对策建议:从社会层面来说,需要继续完善现有的反垄断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监管体系;从行业层面来说,目前还需沿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方向继续推进市场化发展,总体来说,应放宽市场准入,逐步引入多种形式的竞争,并选择时机合理进行行业重组。

   《腾讯公司垄断情况简报》摘要

  目前,腾讯这家领军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公司,已经在自觉和不自觉中陷入了垄断的困境,这也是业界对腾讯集中批评的基本原因。有鉴于此,我们尝试从反垄断调查和案例研究的角度,对腾讯公司的垄断情况作一份简报。

  腾讯呈现“全业务”的发展态势并公开提出“一站式生活”。目前腾讯已形成以即时通讯业务为中心的,包括网络媒体、无线互联网增值业务、互动娱乐业务、互联网增值业务、电子商务和广告业务在内的七大业务体系,覆盖11大领域,并公开提出了“一站式”在线生活的口号。其涉及的市场领域,已经远远超出其他公司。

  腾讯在三大核心领域均处于“反垄断法”规定的“市场支配地位”。腾讯QQ在即时通信市场份额76.56%; 腾讯在网络游戏市场份额占40%,与其它2家公司共占市场77%,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腾讯网在博客市场上份额为48.65%,与其它公司共占市场68.22%,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Q币在虚拟货币市场上有成为全网通用货币的趋势。

  为巩固自身市场支配地位,腾讯公司主要采取了两种策略,一种是“用户锁定”,一种是“赢者+通吃”。

  腾讯公司的策略对公平竞争和产业发展产生了一定障碍。腾讯不停地将互联网行业内发展势头良好的应用与QQ软件客户端锁定,基于腾讯庞大的用户规模基础,及其强大的资本、技术实力,迅速获得市场优势地位,而原先的市场创新者、创业者则无法逃避被收购,或者衰落的命运。腾讯的捆绑搭售对其他市场竞争者产生了障碍性威胁,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

  社会各界对腾讯滥用垄断力量的做法反响极大。可以从其股价波动、各大门户网站调查、各界社会意见领袖、专家研讨会的发言中得到证实。

  腾讯公司应高度重视自身垄断地位的问题,积极配合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主动走出QQ垄断困境。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开放平台与互联互通,逐步降低垄断的色彩。

  我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网之间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对此,专家建议,即时通信作为一项电信增值业务,应当比照电信网互联互通的要求,实现互联互通。MSN与雅虎通、新浪UC等已经实现互通,

  “综合研究报告”和本“情况简报”,旨在为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提供方法论、材料和案例,让“反垄断”成为热门话题,最终达到帮助公众、媒体等正确认识反垄断,促使垄断企业自律,减少滥用垄断力量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和产业创新,从而更好地推动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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