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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过路费案续 嫌疑人提供与武警支队所签合同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11年02月19日05:25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嫌疑人时军锋的律师,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近日披露案情进展,称时军锋提供了新证据,用以证明他运营的武警车牌并非伪造。

  律师称,该案已由公安机关证实移送至检察机关,但还未收到正式批捕通知书。被刑事拘留期间,时军锋向办案机关提供了新证据,包括自首时提供的一份与武警某支队的用车合同。合同显示,他和武警方面是合作关系,每年支付武警方面120万元管理费,对方为其提供军车牌照等免费通行所需要的手续。时军锋按合同向对方支付了120万元的使用费。

  此外,时军锋还提交了他与鲁山县下汤收费站、武警某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以期洗脱诈骗罪名。

  律师认为,如果军牌本身是真的,时军锋并无诈骗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诈骗罪,也不应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如果军牌是假的,由于时军锋签有合同,所以也不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

  案件回顾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用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判决后,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自首。法院表示因原判事实出现新的证据,决定再审。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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