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山东)2月18日电 记者余东明 王家梁 通讯员张雷 2月18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收到枣庄市一快运公司送来的感谢信,感谢该局民警在7天时间内侦破了“1·22特大抢劫案”,为其挽回经了济损失。
2011年1月22日13时许,枣庄市一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张某吃过午饭,走回停放在路边的物流大车时,被突然窜出来的2名男子从后背踹倒,其身上装有13万元现金的布包被当场抢走。2名男子抢到现金后乘坐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逃离现场。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接警后,经过细致分析,迅速将嫌疑人锁定在高某,并于1月28日将其抓获。次日凌晨1点许,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杨某也被捕归案。
案件侦破后,专案组民警按照嫌疑人供述藏匿抢劫现金的地点,将现金如数返还给了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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