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境外12年曾汉林被遣返
本报讯(记者林靖)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在我国公安机关和加拿大边境管理局的积极协作和密切配合下,潜逃加拿大12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曾汉林于前日(2月17日)被遣返回国。
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曾汉林涉嫌重大合同诈骗犯罪,并于案发前潜逃至加拿大。案发后,四川省成都警方对其开展立案侦查,并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0年8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曾汉林潜逃后,我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地对其开展境外追逃工作,迅速向加方提出缉捕、遣返请求,并及时提供曾汉林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近日,曾汉林非法移民诉讼审理终结并被判决执行遣返。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邓心志、崔自力、刘晓全后,加方再次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曾汉林遣返回中国。公安机关敦促所有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以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