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娟 通讯员 刘树建
夏洪波)昨悉,从18日(正月十六)至昨日(正月十八),共有7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被警方查获,分别给予了治安处罚。市“禁改限”总指挥部提醒市民:7个中心城区和3个开发区已全面恢复禁鞭,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将会受到处罚,特别是对于深更半夜燃放等严重违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18日凌晨0时15分,巡警巡逻至武昌东湖路时,听到附近有鞭炮声,赶到省国税局门口现场后,随后当事人张某被移交当地派出所接受了治安处罚。
18日开始,市公安局15个治安检查站还加大了入城检查,昨日上午8时许,茶棚检查站副站长张智明带着3名民警在东新开发区周胡倪村路口检查过往车辆,拦截了一辆箱式大货车,装满了133件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这车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王某被当场抓获。王某承认该批烟花爆竹未办理任何运输手续,准备运到东新开发区销售的。目前,王已被行政拘留。与此同时,各治安检查站收缴烟花爆竹30余箱。
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对违规燃放及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对在深更半夜恶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按照最高的处罚标准(行政拘留)严查重罚。
附:《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作者:肖娟
刘树建 夏洪波
(责任编辑:项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