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2月21日电记者刘建实习生叶艺勤广受社会关注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涉嫌受贿案,今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陶校兴共涉及8项受贿指控。其先后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人民币328.5万元、美元3万元、港币50万元、在建商铺1套、卡地亚手表1块,合计人民币1045万余元。
上午9点不到,已有不少上海民众来到法院旁听接待处要求旁听审理。现年60岁的陶校兴出庭时身着黑色外衣,神态平静。法庭上,陶校兴表示,犯罪事实都是自己主动交代的,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他希望法庭从轻判罚,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据悉,陶校兴1998年7月调任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案发前任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经查,在上海市纪委受理举报对陶校兴开展调查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介入调查取证,于2010年11月3日对陶校兴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庭审从上午9点30分开始,持续了约两个半小时,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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