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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加强地方立法提高农产品质量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22日08:37
  本报南昌2月21日电记者郭宏鹏黄辉实习生范传贵“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记者从近日举行的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赣州代表团许苏卉等12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制定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议案提出,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近五年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法的执行进行了检查并连续三年组织全省开展了“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虽然江西在执法力度及财政对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投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法律的要求和兄弟省市相比,江西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

  议案举例指出,比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同时规定,“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准销售。但在江西省,目前抽查的项目仅仅停留在蔬菜、水果、淡水产品、畜产品、禽产品饲料等方面,而对化肥、兽药等项目,没有看到监测情况,对给人体带来重大长久影响的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及重金属在农产品里的含量情况,基本上没有进行监测。

  据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行以来,江西省至今还未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也没有设立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经费,仅在省级食品安全统一抽检经费中安排了部分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此外,2010年,江西省食品卫生统一抽检中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的经费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被调减。

  为此,议案呼吁,为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并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农产品产地、生产、经营、财政投入、执法监督等工作,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议尽快制定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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