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承揽公司行贿的价值200万元的商品房,原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电缆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马富强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马富强利用担任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电力公司电缆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东风万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朝阳区双桥咸宁变电站西出线电力隧道工程过程中提供帮助。于2005年12月收受北京东风万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资的1710480元,购买位于朝阳区水郡长安小区的商品房一套,并由该公司出资216616元进行装修。
公诉机关认为,马富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作者:刘砥砺
(责任编辑: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