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厦门2月22日电记者刘百军福建省厦门市2011年将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行“十年义务教育”,将学前一年(幼儿园大班)也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这是记者从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获悉的。
厦门市代市长刘可清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以来,厦门市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市财政用于社会事业投入68.7亿元,增长14.9%。新建7个义务教育项目,新增学位1.1万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68.8%。完成185幢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安全工程。为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配备保安。
报告指出,2011年,厦门市将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行“十年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和簿籍费;加强学前教育,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比例;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华文教育水平,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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