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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CPI,不能忽视的现实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23日08:19
  昨天上午,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本市2010年统计公报。统计公报在2010年北京市经济运行情况发布的基础上,详细公布了北京市去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其中,2010年北京市低收入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增长4%,高于全市CPI增幅1.6个百分点(2月22日《京华时报》)。

  且不论低收入者CPI高全市CPI几何,单就发布低收入阶层CPI这一举动来看,其勇气就非常可嘉。因为一直以来,低收入者的CPI都被看成是引发民众口水的催化剂,一些地方避之都来不及,更何况主动公之于众。也因为如此,网友们对此开先河之举给予了难得一闻的掌声。

  最近一两年来,CPI之所以能够以低收入阶层几乎不能承受的幅度上涨,其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理由或许就是我们不曾统计和公布低收入阶层的CPI,当然也就不会控制CPI使之保持在低收入阶层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CPI从诞生的那天起,就应该且主要是为低收入阶层服务的,离开了这最起码的一点,CPI将失去意义。

  我们有理由寄予希望且应该相信,在首次发布低收入阶层CPI之后,紧随其后的就应该是结合CPI的涨幅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的补助,让他们能够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此外,还应该根据CPI增长对于低收入阶层的影响制定一系列的物价调控措施,即在确保低收入群体的购买能力不至于下降的同时,不断增加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给,让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商品价格能够保持基本稳定。最后,也是最基本的,就是发布低收入阶层CPI应该是实打实的,来不得半点虚假,切不可为了发布所谓的低收入阶层CPI而糊弄公众,凭空制造出有关部门自己“喜闻乐见”的低收入阶层CPI。

  湖北徐光木读者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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