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8日讯记者周芬棉胡建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下简称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开展检查,不具备条件的名镇名村,将被列入濒危名单或撤销称号。
通知要求今年3月至4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文物部门对辖区内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与名城、名镇名村自查报告一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5月至6月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分赴各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保护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名城、名镇名村。今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汇总分析各地检查情况,形成报告并报国务院。
通知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划委、规划局)和文物局要通过检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已经不具备名城、名镇名村条件的,应形成专题报告。对检查中发现已不具备条件的名镇名村,将其列入濒危名单或撤销称号;对已不具备条件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将向国务院建议列入濒危名单或者撤销称号。同时,检查结果将作为安排“十二五”期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参考依据。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