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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亿公租房基金待批 工商联回应房地产商给力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年03月01日07:53

  200亿公租房基金待批

   “主要房地产企业想给社会做些贡献。”2月28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执委会副主任王玉清在工商联“两会”提案通气会上,谈起正待审批的200亿公租房基金时说。

  就在此前一天,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的访谈中,对房地产企业喊话——政府没有调查每一个房地产商的利润,但是,“房地产商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你们应该对社会尽到应有的责任。你们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2011年,中国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十二五”末要完成3600万套的目标。有研究认为,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国可能需要1.3万亿资金投入,而由于地方资金匮乏,过去多年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都没有落到实处。

  王玉清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正是预备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对建设资金输血。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庄聪生指出,工商联提出建立发展公租房投资建设基金的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目前全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投资建设基金可以发挥作用。

  据悉,工商联将设立上述基金的建议提交决策层后,决策层批复提出发改委和建设部给予支持。目前,这一200亿规模的公租房投资建设基金正在发改委待批。

  这一基金采取股份公司制设立,由各有志于保障房建设的开发商作为基金的发起人与管理人,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有限责任制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该基金的筹备小组,包括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建银精瑞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李晓东、复地投资集团执行总裁张春华等多位地产界人士。

  公租房属于政策性租赁房的一种,产权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社会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供应对象出租,主要面向无法满足廉租住房条件,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群体人员,包括在国内一线大中城市工作生活的大学毕业生、新进外来务工人员等。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玉清认为,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一样,都属于保障性住房,其建设需要各种优惠条件,这样才可以能够发展起来。像北京市2000元/平方米的建设成本,相对全国水平仍显得太高。

  实际上,2010年9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出台了《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公租房用地的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建造购买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等。

  不过,全国工商联在本次预备提交“两会”的提案中建议,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属于社会公共事业用地,建议国土资源部(局)以多种优惠条件方式向上述基金提供新建公租房所需土地。

  比如基金项目开发建设期阶段,无须缴纳土地租赁款,土地租赁款递延至基金产生租金收入阶段予以缴付。此外,基金项目产生租金收入阶段,允许以其租金收入的20%-30%作为土地租赁款向国土资源部(局)缴付。

  而在以土地出让方式向上述基金项目提供新建用地时,工商联提案建议给予其他政策支持,比如土地出让价格优惠,建议约为市场平均地价50%-70%;适当提高容积率,建议约为市场普通住宅容积率的1.5-2倍。

  全国工商联提案还建议,公租房基金对于公租房的投资方式可以多样化。比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基金既可以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在商品房开发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使建设模式从BT(建设—模式)变为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延缓政府回购款支付时间,甚至可以通过上市、改造为REIT(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从资本市场退出,彻底解决保障性住房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的瓶颈。

  除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工商联的提案还建议允许基金以收购、改造二手房、闲置厂房、办公用房的方式获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一方面可以鼓励消费者消费升级,增加政府在契税等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避免重复建设。

  根据了解,就公租房建设而言,200亿的资金盘子并不算大。王玉清指出,200亿资金,或只能解决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2%。“所以,国家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应该给以多项政策优惠。”她说。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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