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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脚高峰状告自己司机侵占50万授权费 被驳回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3月01日17:32

  高峰状告自己司机被驳

  案件仍与足球有关 自诉司机财物侵占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曹作和 黄硕)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了解到,前国脚高峰以其曾经的司机杜江侵占其50万元授权费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杜江涉嫌犯有侵占罪。该案经朝阳法院审理,认为缺乏罪证,被朝阳法院依法裁定驳回。

  高峰向朝阳法院提起自诉称, 2006年至2008年期间,杜江担任其司机。2007年10月20日,高峰与某文化公司签订了举办明星足球赛协议书。在该协议书协商、签订过程中,杜江作为其司机,一直参与其中。

  比赛结束后,公司表示要迟延支付约定的50万元授权费。高峰因无暇顾及催讨授权费事宜,便让司机杜江帮忙催款。

  高峰称,杜江以领款的名义分多笔全额领走了50万元授权费,没有交给他,并称钱已被挪作他用,无法还款。后经他多次催要,但杜江一直拒不还款。

  高峰认为,杜江冒领其钱款拒不归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侵占罪,要求法院予以惩处,并赔偿损失。

  杜江则辩解,他曾经作为高峰一方的工作人员参与足球赛的运作。赛后,高峰让他作为代表向文化公司追要50万元授权费,其中的5%给他作为劳务费。

  杜江称,经过他的追讨,高峰一共得到44.5万元,其中10万元替高峰还账,给了高峰5万元现金,另有29.5万元分别由他和文化公司通过汇款的方式付给了高峰。余下5.5万元他和高峰谈妥作为支付他的工资等费用。

  朝阳法院认为,杜江是否将钱款给了高峰,双方各执一词,均没有特别充分的证据,认定杜江侵占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

  法院认为,高峰诉杜江犯侵占罪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驳回起诉。

  据悉,宣判后,高峰不服裁定结果,提起上诉。

  法律链接

  什么是刑事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属于上述范围,又有证据证明的,自诉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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