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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管理竞争力排名 山东、河北、江苏前三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3月01日22:00
  人民网北京3月1日电 (记者常红)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2005~2009)》。报告指出,在全国省域环境管理竞争力排名中,山东、河北、江苏居前三位。

  省域环境管理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环境管理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5~2008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省域环境管理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环境治理竞争力、环境友好竞争力二个指标。

  2008年全国各省、市、区环境管理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是山东省、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南省、广东省、辽宁省、福建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湖北省、云南省、北京市、天津市、江西省、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重庆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湖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贵州省、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2008年与2005年相比较,环境管理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12个省份,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排位上升了10位,其次是内蒙古自治区,排位上升了8位,陕西省上升了4位,山西省和江西省均上升了3位,河北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均上升了2位,山东省、重庆市、云南省均上升了1位;8个省份的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吉林省、河南省、湖北省、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份,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市和黑龙江省,排位均下降了7位,其次是北京市和湖南省,排位均下降了5位,辽宁省下降了4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下降了3位,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均下降了2位,上海市和浙江省均下降了1位。

  环境治理竞争力方面,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安徽省、四川省。

  环境友好竞争力方面,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山东省、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天津市、山西省、北京市、福建省。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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