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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应者寥寥各界人士纷纷支招(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3月02日02:52
本报讯(主任记者孙智超)3月1日,“以房养老”话题在沈城引发关注。来自沈阳日报网的数据显示,只有近3成被调查者赞成这种理念。

  赞成者中,25.32%认为“房屋是老人的,老人有权处置”,当然可以用来养老;3.8%认为“房屋被消费掉了,老人去世后就不会发生遗产纠纷”。有44.3%的人反对“以房养老”,因为担心“房屋价值很难与养老费用相符”。另有6.33%的人也不赞成,认为“以房养老”与“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中国传统相抵触,“房屋是老人遗留给子孙后代的纪念,不应提前消费”。另有20.25%的态度是“无所谓”,因为“目前沈阳的房产和银行等单位还没有开展这项业务”。

  同时,一些读者也打来电话,从各个角度阐述想法

  在民政系统工作的杜先生指出,目前沈阳,“以房养老”面临各种困难:养老设施不完善,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金融机构犹豫不决,房价起伏是他们最为担心的因素。而且,这个市场对买卖双方来说收益率都不确定。

  年过八旬的张雪松老人认真咨询了本报提到的愿接受“以房养老”老人的养老院的情况。“我老伴不在了,儿女在国外,根本回不来了。我自己住两百多平方米的房子,真希望有关部门帮我把房子处理一下,让我可以安度晚年!”

  经营一家私立养老院的田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开始实践了。“我就接受了一位"以房养老"的老人。他跟我们办理公证,约定去世后房子赠送给我,我保证他在世时享受相应的照顾。现在我们把这个房子出租出去了,租金都打到他在养老院的账户里。老人现在可高兴了。”他还提醒说,“房子和养老都是大事。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一定要详细考察对应养老院的资质、口碑、环境、实力等。”

  在招商银行工作的张先生认为,“目前招行的个人抵押贷款业务就接受房产抵押。但限制有三:一、贷款必须用于消费;二,贷款直接打到第三方的账户上,目前养老院不能作为第三方;三,如果贷款人不能及时还款,银行将拍卖房产。”据他了解,目前沈阳没一家银行或保险公司能承办这项业务,“风险太大”。

  网友们对“以房养老”也众说纷纭。“走神儿”说:“如果在各郊区县大规模建设养老院,大力推进"以房养老"模式,让很多空巢老人住到郊区,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这样市场供给一下就多了,房价下降就变成可能了。”“水母蚊”则说:“香港实行60岁以上的老人"逆按揭",可将自己非按揭的自住物业抵押给银行,在继续安居于原有物业同时,每月获得一笔固定的现金收入,如果最后收取的原定时间已经到期,而老人健在,可继续居住在原有物业内,直至最后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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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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