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提案:“十二五”城乡社保一体化
孙书博
城乡居民有望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这个愿景已被锁定为今年“两会”的政协“一号提案”。
知情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农工党中央提交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的建议”(下称“建议”)已定为“一号提案”。
社会公平均衡器
历年来,“一号提案”的颁布都会迅速成为当年“两会”期间的一大焦点,它往往反映当年社会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2006年,由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提案》成为当年政协“一号提案”。在随后就此话题展开的进一步采访过程中,北京大学的一位知名学者认为,该提案与民革中央今年提交的《关于实现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提案》都将议题直指“两税合并”。
2007年和2008年,由民革中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以及民建中央提交的《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直指社会最为关注的低收入人群住房和资本市场税收制度问题。
而在金融危机冲击的2009年,如何应对金融海啸所导致的就业问题成为“两会”期间困扰着代表委员心头的一件大事。也正是当年,由致公党中央提交的《关于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就业问题的提案》脱颖而出。
2010年,九三学社提交的《关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建议》众望所归地成为当年“一号提案”。有评论认为其背后蕴含着中央经济工作重心转向调整经济结构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这一重大战略方针的契机。
也正是在去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开展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的工作,围绕低碳经济产业的蓬勃兴起。
在记者查阅各民主党派中央提案中,涉及到民生问题的提案在其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
不过,在众多委员看来,“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一直被看作是解决社会公平的均衡器,不过在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影响下,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依然突出。
也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在民生问题的热度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建议”在今年政协提案中拔得头筹,是顺理成章的结果。
“一体化”曙光初现
“城镇60岁以上未参保老人缺乏制度保障、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贴资金缺乏刚性约束、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没有相关措施和办法出台……”
农工党中央提交的“建议”认为,目前,我国以身份为标准的社保体系,继续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差距较大,乡村地区社保覆盖率不高,城乡社保还存在许多“制度空白”。
其次,社保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以新农保为例,目前大部分地区只有市级新农保办公室,区、乡镇、街办没有新农保工作机构,乡、镇、街、村也无专职人员,对开展新农保工作影响较大,并且新农保实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与其他制度如何实现有效衔接的难题。
最后,社保基金监管不够规范。由于现行社保基金财会制度不够规范,尤其是“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不够公开透明。财政、监察、审计等外部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比较突出,存在较大的基金安全风险。
无独有偶,在民盟提交的一份“关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中,虽然仅涉及到社保范围内的养老保险体制,但提案同样认为,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着“缺乏经济吸引力,参保率低”、“缺乏地方财政支持”、“缺乏资金管理力度和城乡统筹”等一系列问题。
“一号提案”建议,下一步应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新农保制度运行的突出问题。解决新农保制度中市、区、乡镇三级财政的责任分担问题,着力避免基层财政补贴尤其是配套补贴空壳化。与此同时,提高经济吸引力,解决农民缴费意愿难问题。加大信息透明度,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农民对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值增值的信心。
此外,建议国家建立纵向分权、相互制约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医保机构推广实行‘医院用钱不管钱、医保管钱不拨钱、财政拨钱不用钱’的分权制约、阳光操作的基金管理模式。”推动建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经办机构负责业务执行、税务部门负责社保税(费)征缴、财政部门负责社保资金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社保资金监管的管理模式。
通过建立纵向分权、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透明度。
在昨日举行的全国政协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赵启正表示,关于涉及到国计民生的提案,从来都是政协委员们注意的重点问题。每年关系国计民生的提案都比较多,也就是说大家在媒体上看到的或者我们想到的问题,都是委员们关心的。他们没有停留在口头的议论上,而是有很多专门调研,每年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