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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贩在逃两年后自首 经过打拐志愿者劝说(图)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3月03日01:45
秦某在这家餐馆做出自首决定。邓飞供图
秦某在这家餐馆做出自首决定。邓飞供图

  秦某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河南警方通缉,此后,她在逃两年,有家不能归。昨天上午,在打拐志愿者仔仔及家人的劝说下,秦某写下悔过书,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自首。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秦某自首后,对拐卖3名女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秦某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自首坦言如释重负

  昨天上午10点多,已在逃两年的秦某出现在地铁八通线八里桥站口。她身着紫色羽绒服,年龄在40岁左右。稍作犹豫后,她走向早已在此等候的丈夫、儿子及打拐志愿者仔仔。众人走进路旁一家杭州小吃店。

  据打拐志愿者仔仔说,大家点了包子、粥,一来作为午餐,二来可以减轻秦某的心理压力。因为以前也曾多次对秦某进行劝说,所以,仔仔只在餐桌上说了些安慰的话,劝她不用怕,自首是立功表现。在此之前,仔仔已经将秦某要自首的事告知警方。当天,北京市公安局打拐办主任高延庆也赶到现场。她随后走进小吃店,也对秦某进行了劝慰。中午12点多,秦某在大家的陪同下,前往朝阳公安分局刑侦支队自首。

  据仔仔介绍,秦某走进朝阳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时非常平静,她不仅向众人致谢,还表示如释重负。警方先是给秦某录口供,随后,让秦某与家人话别。

  考虑到秦某的家人要在当天下午赶回河南老家,朝阳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代云鹏副队长特意安排车送他们前往北京西站。

  打拐志愿者伸援手

  据秦某的儿子小宗(化名)说,2009年3月,母亲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河南警方通缉。此后,母亲开始东躲西藏,偶尔会给他打个电话。小宗说,母亲走上犯罪之路是无意识的,她甚至以为自己帮助了渴求孩子的家庭。

  2010年,小宗考入郑州一所大学。他读了不少法律法规,认识到母亲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小宗说,在母亲是否应该自首的问题上,家人的意见并不统一。同年2月8日,小宗在天涯等论坛网站上发帖,称自己的母亲涉嫌拐卖儿童被通缉,家人不知该怎么办。

  帖子引起宝贝回家网站打拐志愿者仔仔的注意。仔仔开始跟踪这一消息,并给小宗发送私信要联系方式。2010年国庆节期间,仔仔与小宗取得联系,他动员小宗劝说母亲自首。当时,小宗还对仔仔存有戒心。

  自首前与家人团聚

  转折点出现在2011年元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公告,限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员在3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警方将予以宽大处理。仔仔把这一消息告知小宗。

  小宗回忆说,2011年春节期间,网上掀起打拐浪潮,他甚至为“微博打拐”帮助彭高峰找回被拐3年的儿子彭文乐而感动流泪。他在电话中把关于打拐的消息告诉母亲,母亲也深受震动,开始考虑自首。

  仔仔称,2月下旬,他设法与潜逃在京的秦某通了电话,向秦某介绍了一些法律常识和打拐形势。秦某最终同意在北京自首的建议,但她希望与家人见上一面。

  3月1日,仔仔把秦某的丈夫和儿子带到北京,并联系北京市公安局打拐办主任高延庆说明此事。高延庆考虑到人性和亲情以及秦某主动投案自首的动机,同意他们度过自首前的最后一晚。

  在自首前,没有上过学的秦某口述,由小宗代笔,写下一封悔过书,并交给了仔仔。

  微博直播自首过程

  今年2月底,“微博打拐”活动发起人、《凤凰周刊》记者部主任邓飞得知秦某要自首的事。昨天,他全程跟踪了秦某自首的过程,并通过手机发微博,直播全过程。

  在秦某尚未赶到八里桥地铁站时,邓飞发出第一条微博“在北京地铁口,等一重要人物出现。今天能否创造一小小奇迹呢?”11点左右,在秦某进入杭州小吃店后,邓飞发出两条微博“人到了,在这个屋里。”“一个人贩子,自首啦!”记者注意到,相关微博受到热捧,评论及转发的条数均已过千。

  据邓飞介绍,在小吃店外,警方已经进行布控,“如果秦某当时放弃自首,警察将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她就错失一个减轻惩罚的机会。”

  《人民公安报》旗下的中国警察网微博转发了邓飞的微博并评论称“迷途知返!微博打拐,从网上到网下,网友们做了很多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也极大配合了警方打拐。感谢大家的积极行动!”同时呼吁,拐卖儿童的犯罪人员自首是明智之选。

  悔过书节选

  “我的犯罪经过”

  一直以来,我都特别想要一个小女孩,因为我只有一个儿子。开始我一直在老家做本分的中介工作,给乡邻找些工作。因为接触的人多,无意中,听说那些遗弃的小孩,我就打听怎么回事,说要一个一万多元。然后就有人给我介绍,我就间接地认识了个老太太,问了一些情况,她说绝对没有问题,是父母遗弃的,养活不了的。后来我跟我丈夫商量要一个小孩,我特别想要,但是丈夫不同意,最后就把这事搁置了。邻居的女儿也一直想要个小孩,我就想着把我知道的那个情况给她说了一下。原本想做一下善事,帮人家介绍一下,后来就发生了打拐,把我牵连进去。

  具体经过是这样的:

  2008年秋天的一个下午,那个老太太给我打电话:“你想要小孩吗?可以来看看。”我就联系了邻居家。陪同我邻居的女儿去某县(为不影响警方办案隐去)医院门口见。见了之后,也就刚出生十几天的孩子。到医院里检查,做了个彩超,说心脏有毛病,就没有要,回到了家里。后来又停了一段时间,有个自称是小翠的女子(50来岁),就是上次去医院和老太太一起的那个女子。她给了我一个电话,说如果以后再找上跟我联系。当时我也没在意。我对她们一点也不了解。因为那个小孩有病,我一直以为那小孩真的就是被遗弃的。就这样,小翠给我联系上了。后来我邻居花了一万二从老太太那抱回来一个小女孩,一直抚养到现在。老太太给了我一点辛苦费。我说要是健康的,我也要一个,我就跟小翠讲有好的了给我联系。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给我打电话说有一个,正好这时候有人说他的一个亲戚也想要个小女孩。我们一起去了。他们拿了一万二从小翠那又抱走一个。看他们非常喜欢那个小孩,我就没要。回来他们还要谢我。但我没要他们一分钱。我觉得给他们办了一件好事,还挺高兴的。小翠给了我点路费电话费,700还是800我也不记得了。我当时再次问她,这小孩有问题没有?她说没有,都是没人要的。我想着我这也算是做好事。

  又过一段时间,小翠给我打电话说又有孩子,让我有意了联系。后来,有人来让我介绍工作,闲聊中消息人传人就又联系了一家。叫什么我也忘了,花了一万六千三。小翠又给了辛苦费约一千。这是最后一个。我问小翠小孩哪里来的,她说来自山西山里特苦的人家,孩子多实在养活不起。

  这就是事情经过。后来,其他参与这案件的人都已经抓捕归案,我非常害怕,不知道已经触犯到法律。面临这样的行为,我自责,恨自己无知。可这一切都已经晚了,给那些孩子带去的伤害,我深深地表示歉意,对我所犯下的罪行表示忏悔。我一直都想去自首,主动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可又非常的害怕,不知如何是好。

  打拐的志愿者“仔仔”在去年就主动接触到了我的家人,非常关心我的案子,一直在做我家人的工作,希望我能早日面对现实,希望我能主动坦白,给社会一个交代。我认真思考后,觉得也只有自首才能是唯一的出路。

  在逃亡的这两年里,我有家不敢回,更不敢在白天露面,我想我的家人,我也是一个母亲,一个儿子的妈妈,还有我高龄的父母都因为我的行为至今仍然操劳。这种生活,我已经活够了,真的……

  今天我鼓起勇气,决定向警方自首。同时,希望已经犯罪在逃的嫌疑人们,回头吧,向警方自首,争取宽大还来得及。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王维维 周鑫 于杰
(责任编辑:U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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