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由于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还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究竟怎么调、调多少等草案的细节这次并未公开披露。也正因此,这个话题引发了社会各阶层的关注,已在北京准备开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聚在一起,同样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仅仅提高个税起征点还不够
建议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至5级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天回答中国经济网记者的提问时就明确表示,在我国现行的11个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框架下,单纯提高起征点而不提高收入,对工薪阶层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贾康认为,个税改革不应仅仅停留在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的上调上,而应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配套改革,有关部门在研究方案时要做到通盘考虑,将现在的工作和以后的工作衔接起来。“我认为可以在偏低收入者中继续考虑减税,而对高收入阶层应该提高税负,要更多发挥再分配功能。”他建议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至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国政协委员达庆利:
应建立与物价挂钩的个税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东南大学博导达庆利教授告诉记者,前两年全国两会上大家就对个税的调整进行过很多讨论,他认为上调个税起征点是必须的,因为现行的个税起征点使许多中低收入人群也要缴个税,这样不合理。那么个税起征点应该提到多少才合理?达庆利认为,这个不是最重要的,他建议国家应当考虑尽快建立起与物价上涨水平密切挂钩的个税机制,个税起征点应随物价上涨而相应调整,从而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致公党中央:
给企业减税用于增发工人工资
记者还从致公党江苏省委了解到,此前致公党中央委托致公党江苏省委专门就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就此作了一份《切实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实现“十二五”期间经济又好又快增长》的政协大会发言。除了提出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纳税,让个人所得税调节的重点转向以中高收入者特别是高收入者为主的建议外,特别关注了如何提高居民收入问题。
致公党中央的这份大会发言中说,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国居民收入稳步提升,但收入分配结构及其格局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调整: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二是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呈现扩大之势;三是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等各群体差距不断拉大;四是各行业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五是居民工资性收入不高且增长乏力;六是初次分配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缓慢,而再分配部门则明显较快。
为此,他们建议,应该规范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一是打破垄断,石油、金融、保险、证券、电力、航空等都引入竞争、放开经营。二是要弥补政府缺位的市场缺陷,真正强化公共服务,为低收入群体免除后顾之忧。在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为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者发放消费券。延长免费义务教育的年限,由9年制义务教育延长至12年制或15年制。
致公党中央还建议,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同事业、机关职工工资协同增长的机制,防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过快而使各群体间收入差距过大。他们认为,可降低生产型企业税负负担,并督促企业将这一部分减让的税负转化为企业职工的工资,从而增加工人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