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3月2日电记者徐伟通讯员付泽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2010年,该院辖区共受理重婚犯罪案件47件83人,起诉42件74人,重婚犯罪现象比较严重。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二分院辖区检察院起诉重婚案件9件15人;2009年,11件18人;2010年,42件74人;2009年同比2008年,分别上升20%、20%;2010年同比2009年,分别上升280%、300%。
据介绍,在辖区起诉的74名重婚犯罪被告人中,女性41人,占被起诉人数的56%,男性33人,占44%,女性犯罪人数多于男性。
二分院检察长陈祖德分析认为,随着时代发展,女性追求平等地位和婚姻生活质量的意识逐渐增强,希望在婚姻感情生活中得到更大的尊重与满足。但由于外界的诱惑,法律知识的缺失,她们在抗争或者追求幸福的同时也踏上了重婚犯罪歧途。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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