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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成离婚女性提出 女性婚姻幸福指数低于男性

来源:北京晚报
2011年03月01日17:22

  法院调研800余件离婚案后发现

  近七成离婚由女性提出

  又一年“三八”节临近,“女性权益保护”再度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而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人们在思索为何婚姻如此易碎的同时,女性在婚姻中权益保护现状也更令人关注。近日,顺义法院对该院审理的800余件离婚案件进行调研发现:离婚诉讼中超过50%的女性称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受到了损害,突出表现为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婚外情;女性对婚姻的幸福指数远远低于男性,因此有七成离婚诉讼是由女性提起的。

  离婚女性 三成70后

  调研显示,近七成的离婚诉讼是由女性提起的。其中又有两成以上的女性提起过两次以上的离婚诉讼,在这些诉讼中,法院通过调解,男方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犯,女方考虑到孩子、生活等因素撤诉;或者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难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判决驳回。但是,据二次或多次起诉的女性称,她们撤诉后或离婚请求被驳回后,与丈夫的感情并没有好转,在她们眼中他们仍然“恶习不改”。这说明女性对于婚姻状态的满意度和容忍度远远低于男性。但是女性提起离婚诉讼比例的增高,也说明女性已逐渐摆脱了传统婚姻观念的束缚,不再认为离婚是一件耻辱的事情,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正在增强。

  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性年龄段较为集中,86.5%要求离婚的女性年纪在50岁以下,70后仍是如今离婚的主力军,占到全部离婚案件的37.8%。

  孩子成人 夫妻离婚

  结婚36年来,韩老太觉得自己过得一点都不幸福。多年来,她和老伴经常因琐事争吵,时常遭受老伴的打骂,身上常留有青紫伤痕。但是,年轻的时候由于两个女儿还小,想到离婚对孩子成长不利,她就和老伴凑合着过日子。

  可是2008年,韩老太患上了严重的脑血栓和高血压等病症,但是老伴不仅对她不闻不问,而且仍然经常打骂她,甚至扬言杀死她。韩老太苦不堪言。眼见着自己一直担心的两个女儿都已经成家,韩老太再无牵挂,于是,2009年10月,她开始和老伴分居并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第一次被驳回后,2010年7月,韩老太再次起诉老伴离婚,这次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其离婚诉讼请求。韩老太终于摆脱了30多年不幸婚姻的折磨。

  孩子成为女性离婚最大的牵挂。为了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完整家庭,她们往往选择了隐忍度日,勉强维持与丈夫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但是等孩子长大成人之后,部分女性鼓起摆脱不幸婚姻的勇气,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从调研中发现,女性要求离婚的诉讼中婚龄在20年以上的比例高达四分之一,这些女性中有一半诉称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丈夫不忠实于婚姻,但是为了孩子,她们之前一直忍受坚持不离婚。

  老公不忠 难以取证

  女性提出离婚的原因主要是与丈夫性格不合、在日常生活中为琐事争吵,故难以继续生活下去,这类离婚诉讼的比例为35%。除此之外,家庭暴力及婚外情已成为破坏婚姻稳定性的两大杀手,女性以此作为理由提出离婚的比例均在27%左右。

  根据调研数字,27%的女性称自己的丈夫有婚外情,其中四成女性对丈夫不忠实于婚姻的行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绝大多数遭遇婚姻变故的女性无法提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明。她们提交的证据往往是丈夫与同事、与网友暧昧的短信、聊天记录以及照片等,但是,即使这些证据能够认定男方有第三者,也很难认定男方与第三者同居。

  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之一,也是受害方获得损害赔偿的条件。但由于大多数男性有婚外情时都不会公开,女方搜集这类证据非常困难,因此她们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难获支持。

  本报记者邱伟 通讯员杨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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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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