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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消协公布消费者投诉七大热点 快递成重灾区

来源:西安晚报
2011年03月03日11:47

  本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周雯) 快件延误损毁、最高赔偿仅不超过资费三倍……快递行业近来成了消费投诉“重灾区”。陕西省消协近日对我省快递行业展开了消费者评议活动,评议报告昨日新鲜出炉。

  快件不快 造成损失难获赔

  案例:有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寄送一份签证资料,结果比约定时间晚了一个星期,造成住宿、误工等损失约3000元。还有消费者寄送的包裹,到达时不但比约定时间晚了半个月,而且还丢失了部分价值400元的物品。

  省消协发现,目前许多快递公司存在快件在寄送过程中部分或全部丢失,以及划伤、变形、碎裂等部分损坏或全部损坏的情况;“快件不快”,超过承诺期限,造成快件延误的情况也经常发生。

  省消协提示:目前,快递公司的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差别较大。省消协建议消费者一定要注意选择信誉等级高、社会评价好的公司。特别贵重的物品,最好选择保价的方式寄送或改用其他途径,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物品丢失 凭啥只按邮资三倍赔

  案例:有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寄送价值8000元的高档名贵物品,结果寄送物品全部丢失,但该公司只同意赔偿邮资的一至三倍最多不超过300元。

  据了解,针对快递损失赔偿,保价的快件邮寄目前未发生争议,但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快递公司往往先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卸责任,随后才勉强同意给予消费者不超过邮资三倍的象征性赔偿,但这往往与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相差很大。

  省消协提示:快递行业现行三倍赔偿的规定,不仅无现行法律法规支持,而且与《消法》相悖。对于未保价快件的损失赔偿问题,应当依照《消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赔偿:经营者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以修理、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先交款后验货 潜规则成骗子帮凶

  案例:很多消费者都曾听说或遭遇过这种情况:看到一则推销手机等商品的电视或互联网广告,异地邮购手机,抵达后,快递公司要先签字交款才能验货,结果收到的物品却是手机模型。还有的消费者收到的仅仅是个空盒子,征集中竟有消费者连续四次上当受骗。

  在本次案例征集中,利用快递代收货款业务行骗的案例共达17件,这类问题已经突破了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的界限,涉嫌诈骗犯罪。因为“先签字交款后验货”这条不成文的潜规则,目前,快递行业代收货款业务已经成为诈骗行为人实现诈骗目的的重要途径。

  省消协提示:快递行业应该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工商、邮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快递行业加强行政监督力度。同时,建议人大、邮政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有关快递行业的法律条款,进一步明确未保价快件损失的赔偿办法;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利用快递途径诈骗消费者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此促进全省快递行业消费维权状况好转。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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