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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老师校厕诱奸女生未受惩 同校学生情侣效仿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1年03月04日07:12
  中国台湾网3月4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新北市议员金介寿昨(3)日接获检举,指新店区一所初中的简姓代课男教师前年涉嫌诱女学生到厕所性侵,校方隐匿未报,致同校2对学生情侣“有样学样”,多次在学校厕所发生性关系。

  金介寿表示,他昨日在议会收到一封匿名检举信,内容有名有姓情节具体。检举信中指出,简姓代理教师自2008年8月27日至来年7月1日,在新店区一所初中兼任生活教育组副组长,因帮受害的8年级一名女生处理与同学间的冲突,利用女学生对他的信任,前年3月某天午休时和受害女生在综合大楼厕所发生性关系。事件曝光后,校方只以任满停聘惩处。

  被指涉性侵学生的简姓老师在代理期满后,目前在芦洲区一所初中继续任教。芦洲这所初中的教务主任指出,校方昨(3)日下午才听说此事,简老师是今年才到校担任代课体育老师,兼任学务处生活教育组长,昨日下午简老师请假。

  检举信中指称的初中的校长昨日也在议会接受金介寿等议员轮番质询,他否认学校发生如检举信中指述的性侵案。

  但新北市教育部门稍晚调查却指出,校方曾于去年12月3日通报2名学生多次在厕所发生性关系。金介寿等人痛批校长公然说谎、蔑视议会,应下台负责。(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作者:冯存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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