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马山讯 现年34岁的韦某原是马山县某村小学教师,本应为人师表的他却趁妻儿不在家,诱奸一名年仅12岁的幼女。日前,他因强奸罪被马山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今年3月29日,韦某在回家的路上遇到同屯的小女孩阿英(化名)。看到活泼可爱的阿英,他顿生邪念,就故作关心地问她吃饭没有。之后,他以拿水果给她吃为诱饵,将年幼无知的她骗至家中。她吃水果时,他又以饼干放在卧室为由,将她骗至房内强行奸淫,导致她大出血。
作案后,韦某慌忙将阿英送至镇医院,谎称她被桌球棍捅伤。医生认为阿英伤势严重,需转上级医院治疗,韦某心虚,当即拒绝。阿英被送回家后,将实情告知家人,家人遂报警。(韦茂善 韦锂)
作者:韦茂善 韦锂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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