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志 实习生 李翠 通讯员 熊丽芬)“我这种花上坟扫墓既好看又实惠。”本来是皆大欢喜的一桩买卖,却因店主的一句话起了争端。老板出言不慎,卖花不成反赔给顾客60元。
3月4日上午,新洲邾城街顾畈村村民江梅香,来到邾城街准备为“三八”日结婚的儿子买些结婚用品。当她路过文昌路的一家香腊纸草店时,发现其门前摆放的塑料花很适合放在家中的一对花瓶里,于是便进店以8元一束的价格买了两束。
江梅香付完款刚准备离开,老板在没有问顾客买花用途的情况下冒犯地自卖自夸:“我这种花上坟扫墓既好看又实惠。”本是喜庆用的花却让老板说得如此不吉利,江梅香当即将花撕了个粉碎,并要求店主退款和赔偿损失。
经新洲城关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店主退还了购花款并补偿了60元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