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孙洪伟)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院院长安东建议,将智力残疾人单独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除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金外,额外发放护理补助金。
据悉,我国现有精神、智力残疾人1168万,占残疾人总数的14.08%,涉及到上千万个家庭。
安东说,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智力残疾人,一般无法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加之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照顾,造成此类家庭的生活负担较其他残疾人家庭更为沉重。他建议,修改、完善《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通过监护制度保护其合法权益。对没有监护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由公共监护机构管理、照顾。资金来源上,在国家财政负担的同时,鼓励社会和民间进行捐助。
建议将精神、智力残疾人单独纳入社会保障范围,除按月发放生活补助金外,额外发放护理补助金,增强家庭成员履行照顾义务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监督残疾人补助金的发放和使用。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方面,也应给予足够的政策倾斜,由国家或地方财政全额负担其参保费用,适当为其扩大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责任编辑:news4)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