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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可含多个“购房家庭”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3月08日02:52
  1、军人能不能在二环内购住房?

  答:属于驻沈部队现役军人在二环内购买住房的,按照本市户籍居民的相关规定办理。

  2、一家三口都是外地户口,母亲有在沈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可以用孩子的名义在二环内买房吗?

  答:如果孩子未成年(不满18周岁),与父母属于同一购房家庭,可以用孩子名义购房。

  3、我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已经在区房产部门申请核档了,通知一周后取核档单、缴纳契税,那时限购已经开始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答:只要3月8日之前,购买二手住房在房产部门已提交核档申请的,可以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4、我名下已有2套住房,一年前在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但因开发公司原因一直没有备案,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在3月8日后备案,怎么办理?

  答:在限购政策实施前,购房人购买了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因开发公司自身的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备案的,可由开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房产部门审核后,在3月31日前按原程序给予备案。

  5、购房家庭如何认定?

  ① 王先生一家3口人,成员为王先生、妻子和19岁的儿子,儿子目前还在上学。请问如何认定购房家庭?

  答:王先生及妻子为一个家庭;王先生的儿子已经成年,认定为一个单独购房家庭。

  ② 李先生问,他家户口簿上成员为李先生、妻子、儿子、儿媳、孙子(未成年)。请问如何认定购房家庭?

  答:李先生和妻子为一个购房家庭;李先生的儿子、儿媳和孙子(未成年)为一个购房家庭。

  6、我在二环内有一套住房被拆迁了,我选择了货币补偿,除了被拆迁的住房外,我在市内还有两套住房。请问限购令实施后,我可以用货币补偿款在二环内购买住房吗?

  答:在二环内住房被拆迁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可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在二环内购买住房,购买住房套数不得超过被拆迁住房套数。

  7、对非本市户籍家庭的社会保险证明有何要求?

  答: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拟在沈购房的外地人应提供在沈缴纳“五险”的证明。缴费年限:拟在沈购房的外地人员应有最低自购房时起至购房前1年间的在沈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

  社会保险证明的办理地点: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一楼办事大厅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证明窗口,咨询电话:82510065;

  失业保险:一楼办事大厅失业保险办公区2号窗口,咨询电话:22857842;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二楼办事大厅217室,咨询电话:62422615。

  办理手续:办理养老、医保、工伤、失业和生育五个险种的缴费证明均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如由代办人办理,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除节假日、休息日外,全月办理出具缴费证明业务。本报记者 彭跃东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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