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苏荣城) 中国国家统计局在此间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46.6%,比2005年提高3.6个百分点,达6.2186亿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国家统计局在今天的系列报告中说,2009年中国城镇人口达6.2186亿人,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46.6%,比2005年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化水平最高的三座城市依次是上海、北京和天津,城镇化水平分别为88.6%、85.0%和78.0%。
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情况下,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来自统计局的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末,中国共有地级及以上城市2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不包括市辖县)年末总人口达3.8亿人,比2005年增长5.1%,平均每年增长1.2%,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28.6%,比“十五”期末提高1个百分点。人口规模达到500万以上的城市比2005年增加2个,达到11个。其中,重庆、上海、北京的人口均在1000万以上。
随着城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城市行政区域范围不断扩大。据统计,200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行政区域土地面积达628033.7平方公里,比2005年增长5.7%。其中,建成区面积达30137.9平方公里,比2005年增长23.3%。
报告同时指出,除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在“十一五”期间也取得许多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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