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就中央企业利润、红利、社会责任等问题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何宗渝、侯大伟)中央企业2010年利润总额超过1万亿元,钱都用在什么地方了?为何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只有几百亿元?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都体现在哪些方面?就这些老百姓广泛关心、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讨论较多的问题,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解答了这些疑问。
记者:今年中央企业预计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约630亿元,这是怎么算出来的?其他利润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彭华岗:首先我想说个概念,中央企业的利润总额是企业的合并报表数据,它反映央企的经营状况,并不说明企业就能拿到这么多真金白银。扣除所得税、归属少数股东收益以及法定公积金等,母公司可支配利润仅有利润总额的四分之一左右。
2010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11315亿元,这笔钱的分配大体上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上缴所得税25%,约2825亿元,税后净利润为8490亿元;
第二,归属少数股东约25%,约2869亿元。由于多数中央企业主业资产或主要子公司实现了股权多元化,许多都是上市公司,这25%应归属少数股东,所以属于国有股东的净利润为5621亿元。
第三,企业法定留存约25%。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企业需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留存收益,用于企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等。按历史数据估算,约为2800亿元。
第四,母公司可支配利润约25%。通过上市公司分红和全资子企业上交利润,真正属于国有股东的母公司可支配利润约为2800亿元。
根据2010年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中央企业中的资源类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将由10%提高到15%,一般竞争类企业由5%提高到10%,军工科研类企业收取比例维持5%,所以我们测算出今年上交的总额约为630亿元。
这里需要指出,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基数是归属国有股东的净利润,而不是利润总额;按照法律规定留存的公积金等收益是分(子)公司的法定财产,母公司是拿不走的,所以国有资本收益都是从母公司可支配的2800亿元中提取的。
记者: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后,留下的钱都用在什么地方了?是不是像传言的用来改善员工福利了?
彭华岗:这是不可能的。这2000多亿元基本都用于企业改革发展,而实际上还远远不够,还要依靠银行借款和资本市场融资。这部分支出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扩大再生产。中央企业担负着国家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重任,所需固定资产投资巨大。比如石油后续资源勘探接续、电网建设和改造等,每年都需要大规模的投入。2010年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3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净利润的2.8倍。
二是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目前半数以上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率65%,尤其是航空、发电、军工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远高于国际公认水平。
三是解决企业历史负担。近年来,国有企业承担了企业办社会、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等巨额费用,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共有离退休人员近500万人,每年负担的离退休统筹外费用近400亿元;主业优质资产上市后存续企业依然困难,需要大量的费用支出。
四是科技创新方面投入。中央企业在推进国家重点科技专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也需要投入。
记者:2006-2009年度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为1686亿元,这些钱又用在哪些地方了?
彭华岗:主要是五方面:一是支持中央企业自主创新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支出221亿元,约占13%;二是支持中央企业重组支出908亿元,约占54%;三是支持中央企业灾后重建支出305亿元,约占18%;四是支持中央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支出249.7亿元,约占14.9%;五是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2.3亿元,约占0.1%。
这笔钱有力支持了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一大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中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以增强。
记者:不少人认为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得还不够,该如何看待这一质疑?
彭华岗: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的企业,其发展成果理应全民共享。这不仅体现在上交国有资本收益,还体现在上交税收、扩大国有资产总量和国有股转社保等方面。
“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共上交税金5.16万亿元,平均每年超过1万亿元,年均增长近20%。
中央企业将留存收益投资转化成企业资产,把蛋糕做大,相当于为全民增加财富储蓄。2005年至2010年,中央企业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3.66万亿元增加到7.1万亿元,净增加3.44万亿元。“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年均达到115%。
截至2009年底,已经有1561.26亿元国有股权转让划归社保基金,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41%,这其中有589亿元是央企转让的。
此外,中央企业在抗灾救灾、保障国家重要活动、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等方面的表现有目共睹。刚结束的中国公民从利比亚撤离行动中,中央企业不计成本全力以赴,也是一个例证。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将“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这顺应了民众期待,也考虑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中央企业来讲,更应该进一步做强做优,努力提高盈利能力,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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