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特派北京记者
孙璇 鲁钇山 夏杨
诚信缺失正污染、危害着社会。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时,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国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总理关注诚信缺失问题。何因?何解?3月9日,带着相关问题,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
“诚信危机”不能再蔓延
“我们必须重建诚信体系,不然全社会都要为它付出惨重代价。”
羊城晚报:中华民族是一个讲求诚信的民族。难以理解的是:近年来,一方面大兴“诵古”、“读经”工程;另一方面却不断涌现出与我们的文化精髓格格不入的三聚氰胺、齐二药、镉大米等“不诚信”的事件。最近,这种情况还蔓延至新兴的互联网,出现了阿里巴巴商家群体造假事件……我国当前部分领域似乎正面临诚信危机。请问您怎么看?
郑鄂:目前这种情况,的确与我们的文化精髓格格不入。由于社会诚信出了问题,现在吃的、用的、住的、看的、听的,好坏不清、真假难辨、困惑烦恼。
最近看到《羊城晚报》报道,不少人跑到香港去给小孩买奶粉,并且不少人买的还是国内生产的品牌,其实是给我们身边产品的质量投了不信任票。它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甚至已严重损害着国家和国民的国际形象。我认为,称它“诚信危机”并不过分。
这种危机不能再扩大和蔓延下去了。我们必须化危为机,重建诚信体系。不然后果会十分严重,全社会都要为它付出惨重代价。
羊城晚报:怎么看广东当前社会诚信状况?
郑鄂:早些年媒体报道中常可看到广东有造假烟、假酒、假币的事情。近年这类事情明显减少,几起轰动全国的造假事件都不是发生在广东。这应该与广东加大了对市场的整治监管有关,也与广东改革开放早,市场相对较早形成内部约束机制有关。我认为,广东在这方面相对还是较好的,但也只能说是“相对”。
五年识破虚假诉讼756件
“骗子们骗来骗去,还串通起来,‘玩’到法院头上来了。”
羊城晚报:诚信缺失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时,相关人士就会诉诸法律。从广东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和诚信相关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法院对这些案件审理或处理情况如何?
郑鄂:经济交往中的违约行为,故意拖欠工人工资、转移财产到逃避执行的行为,诉讼中的证据造假行为……这些,都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现在,甚至发展到虚假诉讼———骗子们骗来骗去,还串通起来,“玩”到法院头上来了。
2005年至2009年间,广东省法院系统识别的虚假诉讼案件多达756件。对于这些案件,凡是依法应当制裁的,我们都坚决予以了制裁,不让不诚信者占便宜。
特别是对于执行工作中遇到的“老赖”,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来对付他们。比如,建立十几个部门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以信息化平台为依托的执行指挥中心等等。我们这个指挥中心,与房产、车辆、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库实现了联网,可以实现即时查询,有了这些数据,可以对“老赖”进行快速“精确打击”,不但让“老赖”跑不了庙,连和尚他也跑不了。
但解决执行难的根本出路,还在于重建诚信体系,要靠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国家机关有诚信才有权威
“希望广东先行先试,既然问题客观存在,早走一步早得益。”
羊城晚报:您觉得解决当前的信用危机问题,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最关键的是什么?
郑鄂:最关键是三个方面:一、要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和行为道德规范。我正在建议全国人大加紧开展诚信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二、国家机关要带头。国家机关有了诚信,才有权威,民众才信服,民间的诚信才得以培育;三、要培育和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培育独立、公正、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职能。据我了解,顺德正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我相信再经过不断完善,一定会取得很好效果的。
羊城晚报:在建立诚信体系之初,可否先在部分地区进行试验?比如广东制定地方性法规先走一步?
郑鄂:我当然希望广东先行先试。年初,省委全会通过了法治广东五年规划,这本身就是一种先行先试的做法,也体现了广东省委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我在全省人代会上已提过立法的议案,希望广东先行以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立法。这次“两会”,我又提出了这方面的建议。我相信,既然问题客观存在,不容回避,早走一步早得益。
尽快建立国家征信数据库
“如果不能实现互联互通,那些不守信的人就会跟你玩‘躲猫猫’。”
羊城晚报:在本届人大会议上,您提交了关于“诚信”问题的相关议案,提到“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离不开一个丰富的数据库”。这个数据库应该包含哪些方面内容?
郑鄂:要尽快建立并开放国家征信数据库。由专门部门牵头,整合工商、税务、海关、贸易、交通、质检、药监、环保、劳动人事、公用事业、公安、法院、检察院、银行、证券、保险等有关方面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的数据资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实现互联互通,向社会有序、有偿开放。之所以把这么多部门整合到一起,就是要让不诚信者面对人人喊打、处处受阻的强大社会压力,让不诚信者无处可藏。
羊城晚报:这么大规模的数据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建设比较好?国外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
郑鄂:这的确是一项很复杂浩大的系统工程。我想,总的原则应该是“分散采集、分类管理、互联互通、综合运用”。如果不能实现互联互通,作用就会大打折扣。那些不守信的人就会跟你玩“躲猫猫”,今天为了逃债把公司给注销了,把财产给转移了,明天又在别的地方开一家新公司,让你摸不着底,找不着他。
国外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我们可以借鉴。一种是典型的商业化模式,由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外的第三方征信公司负责管理和运作;另一种是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
目前,可由政府指定一个部门来管。以后,如果有了专门的征信机构就由征信机构来管。
让失信者付出代价
使守信者收获利益
法律把诚信提升到“帝王条款”地位有道理
羊城晚报:您觉得与诚信体系相配套的奖惩机制应该如何建立?
郑鄂: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使失信者付出应有代价,使守信者收获应得利益。一是由政府综合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公示性惩戒,如公布“黑名单”等;二是由政府专业监管部门做出监管性惩戒,采取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手段;三是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做出市场性惩戒,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四是通过信用信息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阻,我们法院通过媒体公布“老赖名单”就是其中一种方式;五是由司法部门做出司法性惩戒,通过立法,明确失信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羊城晚报:在传统认识中,诚信更是一个道德问题。您认为法律等手段推进诚信是治本之策吗?
郑鄂:我觉得司法其实就像一道“河堤”,要保障河水在堤内流动,福荫百姓,不能决口变成洪水,核心任务之一就是“护堤”。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来矫治不诚信行为当然有重要作用,但是,社会失信的事情越多,对司法的挑战和考验也就越严峻,司法矫治的难度和成本也越高。说白了,司法资源是很有限的,这类事情太多了就不一定管得过来。再者,法律强制力用得太多,长远来说未必是好事。
法律把诚信原则提升到“帝王条款”这样的地位,是有道理的。不久前,我到郁南检查工作,发现他们提出要建设“诚信政府、法治郁南”,我认为,这个抓对了。据他们介绍目前郁南的社会诚信状况有了十分明显的改善。过阵子,我还要再去了解一下,它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有什么直接的影响。
羊城晚报:在文化与技术之间,诚信似乎更是一个文化问题。您刚才提到建立数据库等。我们疑惑的是:如果“文化”坏了,“技术”又能顶多大用呢?
郑鄂:我认同你的说法,技术说到底是一种手段,就像一艘船,船上装什么东西才最关键。从另一个角度说,文化与技术还是一种软约束与硬约束的关系。文化是人思想中流淌的血液,但现在并不是所有人血管中都流着温总理所说的“道德的血液”。
诚信文化建设不仅重要,而且必不可少。诚信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在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建设诚信体系,是件很难办的事。既然有了这么好的现代信息技术,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借助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