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沈阳日报

3例器官捐献 10名患者获救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3月11日02:36
  3名因交通事故或突发疾病而无法生还的辽宁人,在心脏死亡后,他们的器官让10名患者或延续了生命或重见了光明。3月10日,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交流会在沈阳召开,这是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

  3之于10 器官捐献生命接力

  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介绍,辽宁的3例心脏死亡供者,死亡原因分别是脑出血、脑外伤(交通事故所致)和基底动脉闭塞,年龄在30-40岁。出于对捐献者及家属的保护,我们无法得知更详细的信息。

  这3名捐献者,已经挽救了10个人。他们捐献出的6个肾脏,已经成功移植入了6名肾衰竭病人的体内,目前这6人已全部痊愈出院;第二例捐献者的肝脏当时在辽宁没有合适的受者,协调给了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第三例供者的肝脏进行移植后,受者目前恢复顺利。另两名失明患者,在移植捐献者的角膜后重获光明。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轮到我。”38岁的尿毒症患者张玉明(音)在多家医院登记排队等待肾源,如今透析已经近一年了。每一次看到有成功捐献的信息,他都很受鼓舞,“说明排在我前面的人又少了,我的希望就更大些。”

  谨慎推进 “劝捐”经验积累中

  辽宁试点启动9个多月,完成捐献3例,这样的成绩在全国排名已算靠前。虽然在许多等待器官救命的人眼中,速度缓慢,但是在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学工作者眼中,已经是巨大进步。如南京,试点一年多,还未出现一例。对此,在昨天的会议上,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特别强调,绝对不要盲目追求器官捐献数量、追求零突破,国家不会设任何指标。谨慎程度可见一斑。

  “一切都刚刚起步,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每个环节我们都加倍小心。”医大一院器官移植科相关负责人说。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完成“劝捐”。目前,辽宁省红十字会招募的协调员(以前常被称为“劝捐员”)已经开始在一线展开工作。“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潜在捐献者,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利益冲突,顾及病人家属的感受,把握介入的时机和沟通技巧,捐献的整个过程协调员要陪同安慰,随时沟通。”参与了3次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后,一位协调员总结了心得,这些经验在当下非常宝贵。

  已有先例 器官捐献可获补偿

  日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我国将在9月左右建立心脏死亡遗体器官捐献体系,捐献者将有望获得物质补偿,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捐献者殓葬费用等。

  记者了解到,在已完成的心脏死亡器官捐献中,已有给予家属一定补偿的先例。死亡器官捐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健康人向当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据不完全统计,辽宁已有448人递交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另一种就是捐献者生前并无捐献意愿,突发脑出血、脑损伤等,符合心脏死亡标准后,经家属同意提出捐献申请。目前,辽宁完成的3例捐献基本属于后者。

  补偿是否会成为捐献与否的决定性因素?补偿的形式如何实现,又不成为无偿捐献原则的悖论?是法律和伦理正在解决的问题。本报主任记者 叶青

  新闻链接>>>

  此次会议透露,自2010年3月2日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启动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全国通过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渠道共实现捐献37例(其中广东19例、天津5例、湖南5例、辽宁3例、浙江3例、湖北1例、山东1例),成功捐献大器官97个(肝脏30个、肾脏64个、心脏3个),角膜39个,皮肤若干。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