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昨天,记者从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交流会获悉,截至今年2月底,我国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已实现捐献37例。今后我国还将进一步扩大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范围。
据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介绍,去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以来,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通过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渠道共实现捐献37例。其中广东19例,为捐赠最多的省份,此外,天津、湖南、辽宁等省市也有捐赠。成功捐献大器官97个,肝脏30个,肾脏64个,心脏3个,角膜39个,皮肤若干。
据她介绍,今后我国还将进一步扩大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范围。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已经成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等机构,并正在积极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希望能协调解决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经费等问题。同时,他们也在探索建立对贫困捐献者家庭的救助机制等。
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周军透露,我国将确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筹备专家组,未来还将出台促进心死亡器官捐献的相关政策。
作者:徐晶晶
(责任编辑:U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