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打击“牢头狱霸”
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检察机关要“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去年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解决“牢头狱霸”问题,对87名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的在押罪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白泉民介绍,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监控联网,加强对监管活动的实时和动态监督,及时了解、有效化解和坚决消除各类监管矛盾、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00多个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实现了监控联网。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检察机关还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813人。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555人。
检察机关对“自己人”
违纪违法“零容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1年,检察机关将对执法和队伍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持从严治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报告显示,2010年检察机关狠抓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了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6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8人。与此同时,以涉检信访案件为重点,全面评查各类案件42229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163件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执法过错的91名检察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曹建明在报告中并不回避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他指出: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有效;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三是自身监督制约和反腐倡廉建设仍需加强;四是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还需加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着力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建设。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探索在重要业务部门设立专职廉政监督员机制,全面推行执法档案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及时发现、查处机制,制定严禁检察人员违规使用机动车的规定和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规范等等。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