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1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记者会。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介绍,十年以来,质检总局一共批准实施了对国内1168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进入直播页面
[经济时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质检系统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平均]:质检总局在知识产权方面重点开展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这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一个惯例。中国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十年以来,质检总局一共批准实施了对国内1168个产品的保护,涉及到食品、农产品、工艺品等等,范围涵盖了31个省市自治区。按照国际惯例,地理标志产品体现了地理环境、产品质量、制作工艺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良品质,获得这个荣誉的产品,我们初步测算,经济效益平均提高20%以上,有的甚至提高到1倍以上。中国还开展了在这个领域的国际合作,参加了WTO知识产权的谈判,与欧盟签了合作备忘录,开展了互认试点,与哥斯达黎加等国家签订了自贸区协定。先后批准了法国的干邑酒、苏格兰威士忌在中国产品的注册保护,组织了茅台、龙井茶等15个产品参加了巴黎的国际博览会。同时,我们也按照国际惯例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近年来,我们一共查处了“五常”大米等十个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保护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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