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力)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委了解到,北京市地方标准《村庄规划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这将是北京第一个正式的“村庄规划标准”。
标准拟确定,北京村庄人均建设用地应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每个村庄至少要有一条主要道路同国、市、县、乡道相连。中小型村庄至少保证有一条对外联系道路;大型和特大型村庄应至少保证有两条对外联系道路。
村庄同最近公交站点的距离不宜超过1000米。超过1000米的要考虑有合适的交通工具与公交站点进行联系。对外联系密切的村庄和院落内难以停车的村庄,应集中设置停车场。
此外,每个村庄不应少于1个垃圾收集点。公厕原则上每300至500米设置一座。
作者: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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