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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等三部委:7月1日起银行免除34项服务收费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15日09:03
  中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银监会、央行和国家发改委昨天(14日)联合下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服务价格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从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详细内容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冯雅。

  主持人:这十一类三十四项被免除的服务收费项目具体都是哪些?

  记者:对消费者来说,这十一类被免除收费的服务项目可以归为三种性质,一是社会公众应该享有的基础金融服务。包括: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应该是免费的;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存折开户、销户和存折更换的工本费;密码修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等。这些都应该是免费的。

  第二种性质是消费者使用最广泛的基础金融服务。包括代发工资、退休金、低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还有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的跨行转账手续费、邮费和电报费;以及一定时期内银行对账单的相关收费等都属于免费服务项目。

  第三类是属于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比如,要求银行有服务收费告知义务,银行业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银行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其他机构的收费,在办理业务前,应该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的自主选择权等等。

  主持人:下一步三部委在规范银行服务收费方面可能还会有哪些措施?

  记者:我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三部委对银行收费的规范其实是一个逐步清理、逐步规范的过程,那也就意味着今后一段时间,三部委在规范银行服务收费方面应该还会有更多的合作和内容。

  大家知道,现在银行服务的收费项目越来越多。究竟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必须有一个具体的更加完善的规章。在去年8月初,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一份《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给了各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我们这次看到的一些要求银行必须免费的服务其实在征求意见稿里已经有所体现。

  不过有业内人士告诉我,由于这个《价格管理办法》牵涉到的部门比较多,要考虑的利益诉求和关系也会比较多,因此多少会有一些难度。但是像这次文件中提到的这些最基础的服务项目,银监会、央行和发改委态度是比较一致的,即应该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它也确实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健康有序发展,是受到消费者欢迎的。

  还有一点我想也有必要说明的是,刚才我们提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即便顺利出台,它也不会具体到哪些服务该收,哪些服务就不能收,因为不可能所有的银行服务收费都由政府来制定价格,这不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所以,消费者期盼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的主要是银行的定价行为,比如怎么才能更加透明、更加规范有序。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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