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5日讯记者胡建辉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5年间,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与处理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加了6500万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新增了20万吨/日;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51.95%提高到了75.2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37%提高到71.3%。2010年底,北京、上海、浙江、河南等16个省(市、自治区)实现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江苏、浙江、河南、河北4个省实现县县建有垃圾处理设施。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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