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涛 简工博)昨天凌晨,轨道公交警方依法对一名携带汽油强行进入地铁男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3月14日17时许,一名30多岁男子斜背一个较大背包,手里拎着一个塑料桶从轨道交通三号线宜山路站2号出入口进站,在经过安检区域时,男子故意加快步伐,虽然负责秩序引导的安检员要求他将包接受安检,但他还是强行进入车站。
安检点上的秩序引导安检员迅速将情况向车站巡查保安和民警通报,并迅速跟进车站,在进站闸机口附近将男子截留,男子态度十分嚣张,拒不配合管理,在后续赶来的增援保安队员帮助下,男子被强行控制。
民警和保安队员迅速对他携带的物品进行盘查,当打开塑料桶时,一股刺鼻气味扑面而来,经检查,该男子携带的塑料桶内装有大约4升液体汽油。该男子后被民警和保安带至警务站作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该男子携带汽油进入车站目的是乘轨道交通列车运送这些汽油给自己的助动车加油。男子明知不能携带汽油进入公共交通区域,但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轨道交通是密闭结构空间,4升汽油如遇明火发生爆燃,后果不堪设想。
该男子在民警的教育下,最终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严重性。15日凌晨,轨道公交警方以携带危险物质为由依法将该男子行政拘留5天,并收缴汽油。
为确保本市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营和乘客的安全出行,汽油、柴油、油漆、医用工业酒精等易燃、易爆、杀伤、腐蚀类违禁品禁止携带进入公共交通,警方也表示,将进一步指导各安检管理部门、各公交运营企业加大对乘客携带物品的检查力度,对于携带违禁品强行冲闯安检、拒不配合安检造成后果的人员将坚决依法查处。
作者:王涛 简工博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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