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通讯员郁燕莉余宁不满20岁的小青年为了骗取老板钱财,不惜自断胳膊。不料骗局很快被揭穿,经法院判决,他不仅退赔老板的医治款1.9万元,受处罚5000元,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
2010年11月9日,在宁波某工地打工的徐某找人用钢管打断自己左手。第二天,徐某忍着剧痛,装作若无其事来到工地,在施工期间假装摔倒在地受伤。送往医院后,经检查徐某手臂已经骨折,工地老板韩某为徐支付医疗费16421.5万元、生活补助3200元。只是这番苦肉计没有成功,徐某被诉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该院近日以诈骗罪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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