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从实际情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以后,户籍身份为农民的进城务工人员。新生代农民工要么是跟随父母一辈的农民工进城而驻扎于城市,要么是在农村成长而进城求职谋生。
据有关资料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占到所有1.5亿农民工的60%,大约有1亿人。
四川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以侵财型犯罪为主,盗窃罪、抢劫罪两类犯罪占当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比例为49.57%。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分子中,男性、低学历者占较大比重。
这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分析与犯罪研究的调研报告》中披露的数据。
男性犯罪分子逾九成 “我以为抢这点钱不算犯罪。”一名“90后”农民工在四川省内江市抢劫被抓后这样说。2010年5月4日20时许,包括这名“90后”在内的3名新生代农民工因无钱上网,采用持刀威胁、搜身的方法,抢走两名中学生现金90元,并将赃款挥霍。
报告称,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罪为代表的暴力型犯罪中,新生代农民工占据较大数量。2009年,四川省审结的故意杀人案中新生代农民工比例高达40.75%;其中,攀枝花地区所审理的16起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分子全部是新生代农民工。
侵财型犯罪也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一大特点。2008年,四川共审结新生代农民工犯盗窃罪1800余件,抢劫罪近千件,两类犯罪总数超过当年全省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一半。2009年,这两类犯罪则占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比例为49.57%。
报告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发现,男性、低学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占较大比重,未成年人犯罪值得重视。据统计,2009年四川省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分子中,男性占94.49%,具专科以上学历者不足1%。
多因素导致犯罪易发 《法制日报》记者看到,报告用了近一半的篇幅来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成因。总体上看,有4方面原因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易发。
工作强度高工资收入低。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从事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贸易服务业、采掘业、建筑业和制造业劳动,这些行业的工资往往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往往引发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的仇视心理。
法制意识淡薄。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有的新生代农民工并不了解自己所实施行为的性质,错误地认为不构成犯罪。如新生代农民工因索要工钱无果转而实施故意伤害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许多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其权益受到侵害又找不到合法的维权渠道,而采取犯罪方式。
福利保障差。我国的社会救济保障体系基本依赖于以户籍为基础的制度构建。与新生代农民工息息相关的诸如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许多福利性保障大多以有城市户籍为前提。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未能在城市落户,因此不能享受所在城市对社会救济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极易造成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失衡而引发犯罪。
受到歧视。有的新生代农民工因受到社会歧视,从而引发他们对所在城市归属感和认同感缺失。此外,新生代农民工所在单位和社区未能履行有效的疏导、劝解、宣传、防范等综合性功能,对一些本可能化解的犯罪倾向未能及时消解,从而演变为犯罪。
“从统计数据、到基层法院和监狱等部门走访所获得的信息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加之其大多从事低收入、高强度的劳动,极易积累不良情绪,易导致犯罪。”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总结道。
犯罪量大但略有下降 四川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总体情况来看,四川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数量相对较多、比例较大,但又呈现稳定、略有下降的趋势。
“近年来,四川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大量的新生代农民工向四川聚集,增大了四川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同时,四川历来注重劳务输出,鼓励农民工外出求职创业,许多本土新生代农民工奔赴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这名负责人说,两方面的原因促成了四川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维持一定数量且相对稳定。(记者马利民本报通讯员谢慧)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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