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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三百个社区环保废品收购站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3月18日03:26
  扰民废品收购站何时解决?

  本报多次接到市民反映,在居民楼下、小区院内、街路两旁,很多废品收购站(点)存在扰民、防火等等问题,造成了附近环境“脏乱差”,市民意见很大。

  多部门联动全面整治

  据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山介绍,从现在起到2013年7月前,我市将大力度、全方位整治废旧物收购站(点),市供销社和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将组成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联动,解决市民关注的废旧物收购站(点)违法经营,环境脏乱差的现状。

  整治范围包括: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证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和基础差、污染环境的废旧物收购站(点)。整治规范内容包括:取缔全市范围内无证照经营的废旧物收购站(点)247个;迁移涉及“十二运”场馆周边500米内、铁路沿线及“三环路”以内一、二级街路两侧废旧物收购站(点)85个;规范改造基础差、污染环境的废旧物收购站(点)600个。

  推广环保便民社区收购站

  同时,规范改造300个“一规范,七统一”要求的环保便民社区收购站(点),即:经营规范,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价格、统一计量、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环保便民社区收购站(点)要符合《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经营面积一般不得小于50平方米,商品要分类存放,并要做到不拆解、不加工收购的物品,周边无垃圾污物,环境整洁,不影响市容。

  属地负责 市民可投诉

  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取缔本行政区域内无证照经营废旧物收购站(点),迁移、规范改造废旧物收购站(点)。将全面清理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废旧物收购站(点),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达到全市90%以上的废旧物收购站(点)无违规收购现象。

  市民发现身边违规扰民的废旧物收购站(点),可以拨打电话88501798反映,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本报记者 高志广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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