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老师撞死大三学生》追踪报道
新快报讯 记者 程欣 叶毅贤 邹柳洲 报道
东莞理工学院老师撞死大三学生事件(详见本报3月15日A26版)有新进展。新快报记者昨日从东莞市交警部门得到最新消息:肇事司机姓黎确认为酒驾,但不是醉驾,其确系东莞理工学院教务职工,死者也确定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学生。
不属于醉酒驾驶
莞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肇事司机进行抽血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约为4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但不是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才算醉驾。“事故责任认定还没有出。”该负责人说,目前小车正在做车辆性能检测,结果也没有出来,死者家属已到莞城交警大队协助处理。
昨日再协商无果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死者邱某华,2008年9月,23岁的他考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艺术系音乐表演专业。据邱某华的老师介绍,邱某华是个踏实、内向的学生,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平时给老师的印象是不喜欢说话,但老实懂事。事故发生时,邱某华刚从莞城小肥羊餐馆下班,他到莞城小肥羊餐馆做兼职的时间不长。“就是新学期开学后的事。据我所知才两三天时间,没想到就发生这样的不幸。”据了解,邱某华已经结婚,他的儿子出生仅数月。他和妻子是在山东老家结的婚,妻子近期一直在东莞。
昨日东莞理工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经查证,肇事者确是该校计算机系实验室的教务职工,姓黎,事发后黎先生已没有再上班,而由于事故责任认定仍未出具,校方未对他作出任何处置。死者家属与肇事方代表昨日下午再度见面协商但仍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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