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7日讯记者李松黄洁通讯员常鸣认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抢注“陆虎”汽车商标,英国路华公司(LANDROVER)向中国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吉利“陆虎”商标遭到驳回。为此,路华公司将中国商评委起诉至法院。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路华公司提出,“陆虎”是该公司知名汽车品牌LANDROVER的中文音译商标标识,为中国消费者所熟知。吉利集团在1999年恶意抢注“陆虎”商标。路华公司认为,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被吉利集团抢注的商标应予以撤销。对此,商评委却认为,所谓的“使用”应当是将商标用在商品、商品包装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路华公司所列举的证据仅仅是相关媒体将LANDROVER译为“陆虎”,而不是路华公司主动使用“陆虎”标识的证据,因此不能证明路华公司对商标的在先使用,也就不能认定吉利公司有恶意抢注的行为。
据了解,双方在庭上各执一词,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来源甘肃禁毒网)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