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违法广告罚款2.44亿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宋雪莲|北京报道
中国广告协会2011年第一次公开点评违法违规广告发布会2月18日在京举行,公开点评了一些违法广告的典型案例。
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处长江雁明介绍,去年全年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6889件,罚没款2.44亿元。
药品违法广告最突出
江雁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查办的广告违法案件涉及的违法主体看,广告主广告违法案件26843件,占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57.25%;广告发布者广告违法案件10082件,占总数的21.50%。从涉及的广告类别看,查办的药品、食品及保健食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仍位居前三位,分别占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11.03%、9.62%、8.44%,这三类仍是工商部门广告监管执法的重点。
“从各地广告监测情况看,全国广告发布情况总体上继续好转,媒体广告违法率呈下降趋势。”江雁明介绍说,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每季度都对全国35个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或一套频道、70家省会城市都市类报纸或晚报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五类问题突出的广告进行集中监测检查,有关监测情况也及时通报媒体所在地的政府、工商系统和有关部门,并按照《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曝光典型案例,部署地方工商部门查办违法广告案件。
江雁明说:“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全年的广告监测抽查情况显示,2010年电视台卫视频道和都市类报纸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五类广告的平均违法率同上年相比,都有明显下降。”
不过,江雁明表示,相对于其他类别的广告,药品、医疗服务广告违法问题突出,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
广告知识产权调研正在进行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仍是监管和整治重点。”江雁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还要加快建立健全省市两级监测机构和监测网络,继续加大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大中城市电视台主要频道、都市类报纸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逐步延伸扩大对省级以下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范围,逐步形成全覆盖的监测网络。”
江雁明表示,工商部门将强化属地监管职责,推进监管重心下移。“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媒体将加强治理。”
在处罚手段上,江雁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将以经济处罚、信用约束、暂停产品销售、暂停广告业务、责令停业整改、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处罚力度。
另据记者获悉,中国广告协会将联合中国广告主协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共同开展行业自律活动,调研并拟定有关广告知识产权和儿童广告的自律规则。
专家支招鉴别违法广告
违法违规广告屡禁不绝,且屡屡有人上当,如何鉴别广告是否违法违规,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和记者交流了自己的经验。
李方午指出:“消费者在通过广告选择医疗服务和药品时,应当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那些含有专家和患者认可、立即见效、保证治愈等内容的医疗、药品广告。”
“大众媒体只能刊播OTC类药品(非处方药)广告。”李方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OTC是经过长期应用、确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的药物,主要针对某些常见的一般性疾病。大众媒体中若出现需经医生诊断并依处方购买使用的药品广告,一定是违法广告,消费者不要轻信。”
李方午告诉记者,一些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还常常利用专利技术来误导消费者,“专利仅说明在某种技术方法,或产品外观,或实用构造方面具有独创性,并不说明产品的作用、效果,不代表医学方面的临床意义,所以消费者千万不要被某产品具有什么专利迷惑。”
李方午还表示,目前相当一部分违法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往往针对难以根治的疾病或疑难杂症,利用患者急于治好高血压、糖尿病、白癫风、过敏性鼻炎、乙型肝炎、偏瘫等顽症的心理,承诺疗效,欺骗性强,需要消费者特别警惕。
“消费者也要多了解一些关于广告方面的法规,增强识别能力。对于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进行查询,发现广告与批准内容不符的,要特别慎重对待。对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应积极向当地卫生、药监、工商部门举报。”李方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