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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形式内容比例等进行规定 文化遗产标志有了国标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2日07:07
  本报北京3月21日讯记者蔡岩红记者今天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的形式、内容和比例等。

  据了解,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是以2001年出土于成都金沙遗址的太阳神鸟为主体图案原型,2005年由国家文物局公告启动的图形标志,现在已广泛应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新闻、出版等各种公益性领域以及部分商业领域。但由于国内尚没有针对该标志的标准规范,造成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图形无序引用。为此,全国文物标准化委员会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牵头起草制定了《中国文化遗产标志》国家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的图形样式与应用规范。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对中国文化遗产标志的汉语拼音与英文的形式和组成进行了界定,规定了标志的颜色和应用时的背景颜色,并对标志中各要素的比例、分布角度进行了准确描述,为实施标准提供了最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的依据。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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