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朱燕佳)两青年模仿电影情节自制“土炸弹”,书写恐吓信,先后勒索两家游艺机房经营者,近日被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和1年5个月。
周某、马某平时喜欢到游艺机房消磨时间,因囊中羞涩,便动起歪脑筋。受一些警匪电影启发,两人决定利用“土炸弹”制造恐慌实施敲诈勒索。他们购买了一些鞭炮,经试验成功制出几个爆炸装置,然后模仿电影情节撰写恐吓信,扬言“不给钱就炸死你”等。
去年9月24日,周某、马某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恐吓信,来到嘉定区曹安公路上的一家游艺机房,由马某偷偷地将该爆炸物及恐吓信放在游艺机房内一自行车车篮内,趁人不备将爆炸物点燃引爆。巨大的爆炸声将店内人员都吓了一跳,所幸爆炸威力不大,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两人又在宝山区内一家游艺机房如法炮制。
受到惊吓的游艺机房老板林某和管某分别按照恐吓信上的号码与周某联系。电话中,周某恶狠狠地威胁两人交出2万元,并要求对方不得报警。考虑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管某于次日按照指定时间、地点给周某送去5000元,林某则未付钱。
警方接报后确定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案发后第3天将周某抓获归案。周某到案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协助警方抓获马某。
作者:朱燕佳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