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国家发改委: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

来源:东方网-劳动报
2011年03月23日09:29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据悉,本市去年9月起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时,已经明确了“一套一价”的要求。此番发改委新政出台,等于为商品房价格监管增添了一个主管部门。

  交易场所醒目位置须放置价目表

  国家发改委昨天在文件中明确,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价,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上海来说并非新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9月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方案或预销售方案申报中必须“一套一价”,明确调价的期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如果销售价格需要上浮的,应当向房管部门重新申报备案。

  业内人士认为,“一套一价”对于上海来说并非新措施。去年9月以来,市房产交易中心“网上房地产”在公布房源价格时,已经可以看到项目的最高、最低报价以及浮动幅度,而“一套一价”则可以在售楼中心查到,相比以前项目只有一个均价可查进步了不少。

  不过,相关人士认为,发改委的规定对公示“一套一价”的要求更加明确和细致、操作性更强,便于老百姓监督和主管部门查询。

  不“明码标价”将受行政处罚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还明确,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按照本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业内人士表示,发改委这次明确从物价管理条线对房价销售进行管理和控制,更加有利于监管。

  徐巍

(责任编辑:陈磊)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