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湖南省涟源市人大常委会议决定,终止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彭某的代表资格。
年初,涟源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在查阅代表履职情况时发现,彭某履职为空白。同时,核实其近三次参加人代会的情况,该代表连续三次未参会。为了慎重,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到该代表所在代表团进行了调查,代表团证实彭某未经请假一直缺席人代会。
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的规定,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依法作出终止彭某的人大代表资格的决定。
因不作为而终止代表资格在涟源市尚属首次。对此,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炳初认为:“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既是一项权力,也是一项义务。不履职、不参会,本身就说明履职意识的缺失。依法终止不参会的代表,对代表来说,是一种警醒,更是一种鞭策。”(娄底市人大
卢鸿福 涟源市人大 李中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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