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女子与人同居被判重婚 称结婚证都烧了怎会重婚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3月24日02:46
  她17岁时就结婚,为领结婚证把年龄改大了3岁,后来觉得不幸福就离家出走,并与一男子同居。原配丈夫喊她离婚,她认为当初结婚证都已烧了,就不再是夫妻,用不着办什么离婚手续。结果,昨日和她同居的“丈夫”因涉嫌犯下重婚罪被万州区检察院批捕,而她因需照顾年幼的女儿被取保候审。

  一怒之下烧了结婚证

  2001年1月,家住万州区的17岁小余为和男友小张早日结婚,把年龄改大了3岁,随后顺利领到了结婚证。一年后儿子出生,然而小余觉得婚姻不幸福,整天唉声叹气。一天,两人又因琐事发生打斗,小余一怒之下将结婚证烧了。

  2004年,小余在温州打工时认识了老乡周某,两人互有好感。2005年端午节,两人在老家碰见,并相约到温州打工。此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了两个女儿。小余的丈夫小张听说后,打电话叫小余回家办离婚手续。“结婚证都已烧了,何来的夫妻哦?”小余觉得没有必要,便一直未回家办理离婚手续。

  和同居者都犯重婚罪

  去年10月,小张将小余和周某告到万州区法院,认为两人已构成重婚罪。很快,小余和周某被警方抓获。小余因要照顾年幼的女儿被取保候审,而周某则因涉嫌重婚罪被万州区检察院批捕。

  两人都感到很不解:“我们的行为怎么是重婚罪呢?”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或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检察官认为,小余私自烧毁结婚证的行为并不能在法律上消除两人的婚姻关系。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李宁

  作者:唐中明 李宁
(责任编辑:UN006)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