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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立法禁止车厢内饮食 违者最高罚款100元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3月24日02:46
    如果不准在轻轨车厢里吃东西,你是赞成还是反对?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二审草案第三十七条在一审草案基础上,增加了“禁止在车厢内饮食”的条文。

  为配合这一规定,草案第五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条款的行为,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制止或责令改正,并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昨天下午,记者在轻轨较场口、临江门、牛角沱站进行了随机调查,对于是否应该禁止在车厢内饮食,乘客和轻轨工作人员也各执己见。

  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

  第三十七条

  在车站、列车、其他轨道交通设施以及轨道交通与市政设施连接的通道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堆放杂物、乱停放车辆、揽客拉客、追逐打闹、擅自摆摊设点和派发宣传品及其他营销宣传活动;

  (二)便溺、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

  (四)携带活畜禽和猫、狗等宠物进入轨道交通车站或车内;

  (五)伪造、毁坏、遮盖、擅自移动轨道交通导向标志或服务标志;

  (六)在车厢区内饮食;

  (七)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有利车厢文明建设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车厢里吃东西,可能对车厢造成污染,也可能产生异味,影响其他乘客的乘车舒适度。如今,国外有很多城市已经立法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在国内的香港、西安、上海等城市,都已将“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写入了法案。我市立法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将有利于车厢文明建设,也有利于城市文明的发展。

  担心汤水溅到身上

  家住渝中区巴渝世家小区三栋的银行职员肖潇告诉记者,自己上下班每天都要坐两次轻轨。说起立法禁止在车厢里吃东西,他表示双手赞成。“有些东西的味道太刺鼻了。”他说,在车厢里吃的东西不乏酸辣粉、串串、小面等刺激性食品,整个车厢都能闻到这股味道,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在临江门车站,解放碑国贸大厦一家担保公司上班的张莉告诉记者:“早上经常能看见有人端着一碗稀饭在车上吃,车厢晃动大时,稀饭经常洒出来弄脏地面和其他乘客的衣服。我每次看到车上有人吃东西都提心吊胆,害怕汤水溅到我身上,所以轻轨车厢里确实应该禁止吃东西。”

  车厢卫生事关形象

  对于拟禁止在车厢里吃东西,轻轨站务人员大多表示赞成。

  在临江门站值勤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站务人员说,轻轨不像公交车那样可以完全打开窗户透气,轻轨车厢是相对密闭的空间,如果乘客在车上吃东西的话,会有很大的异味,影响其他乘客。而且,一些在车上吃东西的乘客把食物垃圾扔在车厢里,不利于车厢的清洁卫生。“轻轨是重庆的一个窗口,有很多外地人乘坐,车厢不干净也会影响重庆的形象。”

  车厢禁食不够人性

  在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禁止在车厢里吃东西显得太不人性化。如果车厢里一丁点东西都不能吃,有的乘客可能因为过度饥饿引起低血压、胃病等疾病发作。而且,吃药算不算“饮食”呢?如果有乘客急性病发作,难道不能在车厢里吃药吗?

  禁食可能让人饿饭

  在临江门站,解放碑纽约·纽约大厦一家设计公司上班的刘勤勤说,她家离上班地点太远,每天很多时间都花在车上。公司也不允许员工在单位吃早餐,因此她就只能在轻轨车厢里解决。“如果连车厢里也不让吃东西了,难道我要饿一个上午吗?”

  在牛角沱站,家住上清寺邮政局大楼的市民林涵芝告诉记者,车厢和室外一样都是公共场所,“我认为市民应该享有在公共场所吃东西的基本权利。”

  上班高峰不应禁食

  “建议在上班高峰期的时候允许吃东西。”对于禁止车厢内饮食的条文,临江门站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表示,其实不需要全天禁止在车厢里饮食,可以分时段禁止。他说,早上为了赶着上班,有些乘客可能来不及在家里吃早餐,希望能在早高峰时段允许乘客在车厢里吃东西,其他时段则可以禁止。

  本组稿件由重庆晚报记者 田晓 实习记者 罗静 采写

  重庆晚报制图 任洁
(责任编辑:U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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